抗癌藥“降稅不降價”?9月起患者或可買到降價抗癌藥
自5月1日起對進口抗癌藥實施零關稅已有三個月時間,但在終端藥價上,卻產生了“滯后效應”,有患者反映抗癌藥終端降價不及預期。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近日從國家醫(yī)保局獲悉,14種前期國家談判抗癌藥品醫(yī)保支付標準和采購價格,根據稅收政策變動情況重新進行了下調,預計9月起,患者可陸續(xù)買到降價后的抗癌藥。
此外,記者梳理發(fā)現,為扭轉“降稅不降價”的現狀,近日包括廣東、湖南、江西等省份先后發(fā)文,宣布開展抗癌藥的價格申報工作。
以江西省為例,據其醫(yī)藥采購服務平臺官網的消息,要求企業(yè)應根據國家降稅政策,按照降價金額不少于降稅金額的原則,申報采購價格。應降而不降的藥品,在本省今后的藥品集中采購活動中將進行相應扣分處理,直至取消中標掛網采購資格。
另外,8月13日,江西省率先發(fā)布通知,就《2018年度江西省抗癌藥專項集中采購實施方案》向社會征求意見,指出將通過集中帶量采購,降低用藥價格,在降稅基礎上進一步實現降價效應。
記者注意到,以輝瑞為代表的藥企,已在廣西、湖北、北京等地主動提出降價。而據國家醫(yī)保局透露,新一輪抗癌藥醫(yī)保準入談判工作預計9月底前完成。
抗癌藥降價指日可待。
降稅不降價?
自今年4月以來,從零關稅到增值稅減按3%征收,針對抗癌藥降稅的利好消息不斷。不過,一些臨床使用的主要進口抗癌藥價格未降。一位東部某省份醫(yī)院的血液科醫(yī)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目前臨床上抗癌藥價格暫無明顯下降!皼]有那么快,電影《我不是藥神》里的抗癌藥格列衛(wèi),目前價格就沒變!彼f。
那么,為何抗癌藥降價出現“滯后效應”?降稅減稅對抗癌藥價格影響有多大?
一個需要明確的概念是,抗癌藥分為進口和國產。目前針對進口抗癌藥實施零關稅,并減按3%征收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fā)、零售抗癌藥品,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這其中包含了國產抗癌藥。
北京大學醫(yī)學部藥學院系主任、教授史錄文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稅制調整到終端患者的使用,仍需經過多個流通環(huán)節(jié),包括經銷商、醫(yī)療機構等,傳導效應、降價效應到患者處已有所削弱。
事實上,據專家測算,抗癌藥降稅并沒有公眾期望的那么高。中國藥科大學國際醫(yī)藥商學院副院長丁錦希及講師李偉測算后發(fā)現,大部分抗癌藥品實際價格下調幅度主要集中在2%-6%之間。
上述兩位專家表示,降關稅涉及品種范圍小。在原有關稅稅則中,進口抗癌藥品中的單克隆抗體和其他生物制品原關稅即是0,并未產生影響;同時,小分子化學藥品原關稅為2%,降為零后對價格僅有小幅度影響。
另外,增值稅計稅依據發(fā)生變化。舉例來看,若A藥品出廠價800元,經銷商以1000元銷售給醫(yī)療機構,在此環(huán)節(jié)降稅前16%的“一般納稅”是以企業(yè)購進和銷出價格的增值部分200元為計稅依據,應納稅32元;而3%的“簡易納稅”則以單筆銷售金額1000元為計稅依據,應納稅30元,降稅前后差額僅為2元!皟煞N納稅方式計稅依據不同,應繳納增值稅率不能簡單認為‘降低了13%’!
而對于國產藥品,則不存在關稅影響。記者了解到,有些生物制品2014年底前就已采用3%的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也可能有企業(yè)經測算后仍選擇按16%的增值稅繳稅,這樣稅改政策對終端價格都不會有影響。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副所長朱恒鵬也向記者表達了相似的看法。在他看來,稅的取消最多也就讓藥價下降8個點左右,當然不能說沒意義,像肺癌使用的藥物月平均費用達到2萬左右,下降8%也是1500元左右。
“有作用,但不像預期的那么大!敝旌泫i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