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林證券:法院已裁定交付涉案底層資產抵債
中證網訊(王珞)8月22日晚間,華林證券發(fā)布《收到執(zhí)行裁定書的公告》稱,作為“紅博會展信托受益權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管理人,鑒于該專項計劃底層資產第一次、第二次公開拍賣均已流拍,為及時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公司向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以物抵債申請,近日,公司收到該院《執(zhí)行裁定書》。
裁定書顯示,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將專項計劃底層資產作價12.18億元,交付給申請執(zhí)行人華林證券抵償相關債務。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自本裁定送達申請執(zhí)行人華林證券時轉移,也就是說,華林證券通過以物抵債獲得12.18億的資產所有權。
當天晚間,公司也發(fā)布公告稱,因對該專項計劃違約責任存在爭議,中意資產作為申請人向華林證券提起仲裁。這是第三起因“紅博會展資產專項計劃”提起的仲裁案件。公告顯示,中意資產請求判令華林證券償還本金余額7000萬元及直至實際清償日止的利息損失。利息損失截至2024年7月30日(含當日)合計金額為3890.7萬元。
據了解,因“紅博會展資產專項計劃”,此前,大連銀行與民生證券分別向華林證券提出仲裁,其中與大連銀行的仲裁結果已出,華林證券被判賠償大連銀行2.3億元。
而根據相關底層資產的估價,在扣除稅費等必要費用后,或也足以覆蓋前述幾起仲裁中需要賠付的金額。對公司來說,隨著底層資產被裁定交付抵償債務,就算華林證券因相關仲裁需要承擔一定賠付義務,也不會對公司財務造成重大影響。而后續(xù)如何界定投資人的實際損失,將是市場關注的重點。
對于相關進展可能造成的影響,華林證券表示,此次《執(zhí)行裁定書》裁定結果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具體影響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綜合考慮已獲取的抵債資產情況,以及相關仲裁案件進展情況,審慎判斷對公司利潤的影響。同時,由于相關仲裁處于案件受理初期,尚未開庭審理,公司是否實際產生損失以及損失金額取決于相關底層資產的處置情況及最終的仲裁裁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