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印發(fā)《關于推動提高上海上市公司質量的若干措施》
中證網訊(記者 黃一靈)11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fā)《關于推動提高上海上市公司質量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的通知。據悉,《措施》圍繞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支持上市公司做優(yōu)做強、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機制、解決上市公司突出問題、加大違法違規(guī)懲處力度、營造良好市場生態(tài)等六個方面,提出17項具體措施,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證網訊(記者 黃一靈)11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fā)《關于推動提高上海上市公司質量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的通知。據悉,《措施》圍繞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支持上市公司做優(yōu)做強、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機制、解決上市公司突出問題、加大違法違規(guī)懲處力度、營造良好市場生態(tài)等六個方面,提出17項具體措施,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