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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福建省直公積金繳存職工在福州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

董添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wǎng)
  中證網(wǎng)訊(記者 董添)331日,福建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中心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發(fā)文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印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優(yōu)化購買新建商品住房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的指導意見》 ,從41日起實施。根據(jù)《指導意見》精神,省直住房公積金中心制定了實施細則,省直公積金繳存職工在福州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可按相關流程材料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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