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瓊海、海口、三亞相繼出臺房地產限購政策后,5月11日,五指山市也發(fā)布了《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在該市范圍內,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并暫停向在本省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
《通知》指出,對于海南省無住房的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在五指山市范圍內購買住房,需提供從購房申請之日前在本省連續(xù)繳納2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補交、補辦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將不予認可。
針對本省居民而言,居民家庭新購買的第2套及以上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方可轉讓;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新購買的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方可轉讓;企事業(yè)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新購買的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后方可轉讓。
此外,五指山市引進的各類人才,其家庭可在本市購買1套住房。以上所提到的住房包括商品住宅、產權式酒店客房、符合轉讓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并包含新房和二手房。其中商品住宅包括普通住宅、高檔公寓、低層住宅和酒店式公寓。
《通知》還禁止商品住宅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住宅和產權式酒店客房再行轉讓。自5月11日文件發(fā)布之日起,五指山市產權式酒店項目客房銷售比例不得高于該項目客房總數(shù)的30%,其余70%必須用于自持經營使用。原已銷售的項目其銷售比例已超出前述比例的立即停止銷售,新批建的項目嚴格按照規(guī)定銷售比例進行銷售。
同時,《通知》指出,在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在辦理商品房預(銷)售許可時,需嚴格按照國家發(fā)改委《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的規(guī)定》向該市物價局報備商品房價格,并嚴格按照“一房一價”進行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