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回應對鎵、鍺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
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7月6日電(記者 謝希瑤)針對中國決定對鎵、鍺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商務部新聞發(fā)言人束玨婷6日在商務部例行新聞發(fā)布會上回應稱,中國政府依法對鎵、鍺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確保其用于合法用途,目的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更好履行國際義務。需要指出的是,出口管制不是禁止出口,出口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將予以許可。
束玨婷說,鎵、鍺相關物項具有明顯的軍民兩用屬性,對鎵、鍺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是國際通行做法,世界上主要國家普遍對其實施管制。中國政府依法實施出口管制,不針對任何特定國家。在發(fā)布公告前,中方已通過中美、中歐出口管制對話渠道進行了預先通報。
商務部、海關總署7月3日發(fā)布公告,決定對鎵、鍺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