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彩票欠債兩萬多 借款人想抵賴被判全賠
本報6月25日訊(記者 化玉軍 通訊員 王曉 劉娜) 前后借了別人兩萬多元購買彩票,債主上門催債又想法兒抵賴。東港區(qū)法院近日審結(jié)了一起因購買彩票引發(fā)的民間借貸案件,被告陳某在經(jīng)歷了一番無用辯解后被法院判決賠償原告呂某全部損失。
現(xiàn)年43歲的陳某是一名忠實的彩票“發(fā)燒友”,自2011年以來,他定期到呂某經(jīng)營的彩票投注站購買彩票。2011年11月的一天,陳某照例來到呂某的投注站購買彩票,買完后卻聲稱自己沒帶錢,向呂某提出賒賬的請求。由于對方是自己的“回頭客”,向來對自己的彩票生意也相當“照顧”,呂某欣然答應了陳某的請求。沒想到在接下來的三個月時間里,陳某多次向呂某要求賒賬,累計欠呂某2.4萬元。
眼看這欠債的“雪球”越滾越大,呂某心里也沒了底,去年4月10日,當陳某再次要求賒賬時,遭到呂某的拒絕。因怕將陳某得罪對方拍屁股一走了之,呂某當場要求陳某寫下了一張2.4萬元的借據(jù)。隨后,呂某多次持借據(jù)向陳某討要欠款,但陳某均以無錢為由拒絕還債。2013年4月,呂某將陳某告上了法院。
案件起訴到法院后,陳某卻辯解稱,自己在呂某處購買彩票期間,曾中過一次5900元的獎金,但呂某私自扣下。還有一次呂某未按照自己的要求打印彩票,導致自己沒有中獎,造成損失17700元?鄢@兩次獎金,自己只應該償還原告呂某400元。但他拿不出絲毫證據(jù)予以證明。
2013年5月,法院對案件作出判決,空口無憑的陳某被判5日內(nèi)償還原告呂某2.4萬元借款,如未按判決指定期間履行金錢給付義務,還要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