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提示市場主體更新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倉額度申請材料
中證網訊(記者 馬爽)6月5日,大連商品交易所(簡稱“大商所”)發(fā)布《關于更新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倉額度申請材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示相關申請主體在2023年6月30日前,做好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倉額度申請材料更新工作。
據了解,為提高套期保值審批效率和產業(yè)參與便利性,大商所多年來持續(xù)優(yōu)化套保審批流程,繼2012年充分借鑒國際市場經驗、實行套期保值資格認定制度并于次年上線電子化申請后,于2015年在行業(yè)內率先推出按照品種方式申請?zhí)灼诒V党謧}額度,實現(xiàn)套期保值業(yè)務的“年度審核、品種審核、自動審核”,并于2022年延長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倉額度的申請截止時間,進一步為產業(yè)主體申請?zhí)灼诒V殿~度提供了更充裕的時間選擇。目前,大商所按品種方式申請增加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倉額度的品種共有19個,分別為黃大豆1號、黃大豆2號、豆粕、玉米、豆油、棕櫚油、線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焦煤、鐵礦石、纖維板、膠合板、聚丙烯、玉米淀粉、乙二醇、粳米、苯乙烯和液化石油氣,覆蓋了大商所的主要品種板塊。
據《大連商品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套期保值實行資格認定和額度管理制度,按照合約月份的不同,套期保值持倉額度分為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倉額度(使用期限為自合約上市之日起至交割月份前一個月最后一個交易日)和交割月份套期保值持倉額度。其中,增加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倉額度的申請方式分為按合約方式申請和按品種方式申請。對于按品種方式申請增加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倉額度的,相關申請主體自獲批額度的次年起,應當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向交易所更新申請材料,逾期未更新的,相應套期保值持倉額度將失效。
《通知》提示,2023年之前獲批相關品種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倉額度,且需要在2023年6月30日之后繼續(xù)使用該獲批額度的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需要在6月30日之前及時更新申請材料,避免影響套期保值持倉額度使用。今年已經更新過相應品種申請材料的,以及今年獲批相應品種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倉額度的,此次均無須更新。非期貨公司會員可直接在會員服務系統(tǒng)向交易所提交更新材料,客戶需要委托期貨公司會員進行辦理,若在多個期貨公司會員處開戶,客戶通過任意一個開戶會員更新材料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在更新申請材料時,對于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倉額度需求無變化的相關主體,僅需要更新相應品種2022年的現(xiàn)貨生產經營(或風險管理服務)規(guī)模和2023年的現(xiàn)貨生產經營(或風險管理服務)計劃。而對于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倉額度需求有變化的相關主體,則需要按照申請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倉額度的相關要求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