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股份股東擬減持不超2%公司股份
振江股份公告,股東鴻立華享、當涂鴻新計劃在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6個月內(nèi),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過2,536,728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上述股東構(gòu)成一致行動關(guān)系,合計持有公司14.27%股份。
振江股份公告,股東鴻立華享、當涂鴻新計劃在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6個月內(nèi),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過2,536,728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上述股東構(gòu)成一致行動關(guān)系,合計持有公司14.27%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