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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局發(fā)布《國家外匯管理局行政復議程序》

彭揚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中證網訊(記者 彭揚)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10月28日消息,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修訂發(fā)布《國家外匯管理局行政復議程序》(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20〕第2號,以下簡稱《復議程序》),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秶彝鈪R管理局關于發(fā)布<國家外匯管理局行政復議程序>的通知》(匯發(fā)〔2002〕80號)同時廢止。

  外匯局表示,《復議程序》共二十一條,修訂重點包括以下內容:一是規(guī)范外匯行政復議工作程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外匯管理部門實踐,細化從復議申請、受理、審查到作出復議決定等行政復議實施程序,保障復議程序合法規(guī)范有序。

  二是強化對行政復議的權力約束和監(jiān)督。貫徹落實中央有關要求,完善行政復議決定集體審議等內容。

  三是刪除與現行外匯管理政策不相適應的內容。如涉及進出口收付匯核銷等的條款。

  四是充分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外匯行政復議機關履行行政復議職責,遵循合法、公正、公開、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有錯必糾,保障法律、法規(guī)的正確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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