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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貿易港發(fā)布首張“零關稅”清單

張雪上海證券報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張雪)11月11日,經國務院同意,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原輔料“零關稅”政策的通知》,發(fā)布了包括椰子等農產品、煤炭等資源性產品、二甲苯等化工品及光導纖維預制棒等原輔料,以及飛機、其他航空器和船舶維修零部件共169項8位稅目商品的《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原輔料清單》,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注冊登記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都將有資格享受此政策。

  據悉,“零關稅”清單將自2020年12月1日起實行,直到全島封關運作前。按照《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要求,將于2025年前,適時啟動全島封關運作。

  根據政策,“零關稅”原輔料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和消費稅,且僅限海南自由貿易港內企業(yè)生產使用,接受海關監(jiān)管,不得在島內轉讓或出島。因企業(yè)破產等原因,確需轉讓或出島的,應經批準及辦理補繳稅款等手續(xù)!傲汴P稅”原輔料加工制造的貨物,在島內銷售或銷往內地則需補繳其對應原輔料的進口關稅、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和消費稅,照章征收國內環(huán)節(jié)增值稅、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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