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離境退稅”省區(qū)市增至22個
本報訊 財政部昨日發(fā)布公告稱,自2017年12月1日起,甘肅省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即境外旅客在離境口岸離境時,對其在退稅商店購買的退稅物品退還增值稅。至此,我國共有22個省區(qū)市相繼實施該政策。
記者統計顯示,截至昨日,已有甘肅省、湖南省、海南省、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遼寧省、安徽省、福建省、廈門市、四川省、江蘇省、青島市、深圳市、陜西省、云南省、黑龍江省、山東省、廣東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河南、寧夏回族自治區(qū)等22個省區(qū)市被批準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
(包興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