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工商銀行云南省分行行長許海日前建議,建立健全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法律監(jiān)管體系。
具體而言,一是完善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監(jiān)管法律體系。許海建議,圍繞其支付通道的本質出臺基本法,確立整體的監(jiān)管框架。
二是完善客戶備付金管理制度。許海建議,盡快出臺第三方支付機構風險準備金具體管理規(guī)定,建立備付金的非現(xiàn)場監(jiān)督體系;對于備付金孳息歸屬問題,建議采用與客戶事前協(xié)商方式,明確孳息歸屬,并在此基礎上利用孳息建立消費者保護基金等風險保障體系,實現(xiàn)公平與效率的平衡。
三是完善第三方支付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許海建議,針對第三方支付業(yè)務中第三方支付機構損害消費者權益的風險隱患和不當行為,加強對第三方支付市場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針對性和保護力度;建議制定專門保護第三方支付消費者的法規(guī),明確保護措施,引入處罰機制,制定監(jiān)管排查制度。
四是建立打擊邊緣犯罪機制。許海建議,堅持實名驗證的客戶身份識別要求,明確第三方支付機構在打擊犯罪和反洗錢中的責任以及對第三方支付機構隱瞞包庇邊緣犯罪的處罰措施,并且在刑法等其他部門法中增設對利用第三方支付平臺實施犯罪予以處罰的法律條款,有效遏制邊緣犯罪在第三方支付平臺的滋生蔓延。